南湖区、秀洲区教文体局、市属各学校:
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,实现2010年“普通话在全国初步普及、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”的工作目标,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评估,市语委决定于12月上旬组织南湖区、秀洲区教文体所辖学校,市属普通高中、职高(中专),大专院校对市区进行社会用字普查。为保证普查工作的科学、规范、有序、有效,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普查的对象和内容:各主要街区的规范用字情况,包括店名、广告、街牌、公共交通站牌、公共设施标志牌、交通指示牌等。
二、普查的方式:
1、自查:由各学校对照《浙江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(试行)实施细则》C类社会用字学校领域评估指标要素,对本学校规范用字情况进行全面检查。(主要内容包括①名称牌、标志牌、标语(牌);②公文、校刊(报)、讲义、试卷及其他自办印刷物;③指示牌、电子屏幕;④教师板书及批改作业、书写标语等。)并做好自查汇总记录。
2、社会用字普查:分组负责一定区域的用字普查,分组情况:
市属学校一组:
嘉兴一中(华庭街中心广场区域,少年路,紫阳街)
秀州中学(汽车北站 ,北丽桥往南沿建国路至环城河一线)
嘉兴南湖高级中学(火车站,东起火车站沿中山路往西至江南大厦一线)
嘉兴秀水学院(汽车西站,吉水路,文昌路)
南湖区一组:秀洲路,城南路一线,勤俭路(东起火车站,西至勤俭大桥),禾兴路(北起建银大桥,南至南湖大桥),梅湾街,斜西街
秀洲区一组:江南摩尔广场及附近区域,越秀路,洪波路,中山路(东起中山路与禾兴路交叉口,西至阳光大酒店)
普查汇总表见附件,请各学校下载、复制。
三、普查的时间:12月上旬,具体时间由各学校自行安排。
社会用字普查汇总表一份单位留存,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后请于12月20日前交教育局基教处212室。(文本和电子稿,电子稿请传送jx_ccy@qq.com或者spring@jxjy.com.cn)
请各部门和学校认真落实此项工作,如期开展,及时汇总反馈。
嘉兴市教育局
嘉兴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
二〇○七年十一月二十日
附件
社会用字检查汇总表
单位 (盖章)
| 不规范用字地点 | 不规范用字单位 | 不规范字(繁体字、异体字、二简字、错别字,缺损字)下加注圆点 | 正确书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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