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共服务行业迎检工作要点
一、创设宣传环境
1.在市内主要街道设立3处以上永久性宣传标语牌;在市内大型公共服务场所设立3处或3处以上永久性宣传标语牌。
2.公共设施的名称牌、招牌、街牌、巷牌、公共交通站牌、公共设施标志牌、交通指示牌等用字符合要求,其中汉语拼音、外文部分书写正确。
3.在本单位悬挂或张贴有关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标语。
4.围绕“说普通话、写规范字”,准备不超过10分钟的特色宣传活动。
5.迎检单位认为有必要开展的其他相关工作。
二、准备基础资料
(一)内容
《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标准》)中有关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的评估项目。具体为:B4(B4.1~B4.3)和C5(C5.1~C5.5),共计8个三级指标。
(二)形式
采用资料盒的形式。
(三)要求
1.资料按三级指标分类整理
资料盒所存资料为迎检专用资料,均按《标准》的三级指标进行整理,原则上应做到“一标一盒,盒标对应”。考虑到B4.2、C5.3、C5.4、C5.5等4个指标主要通过实地抽查来评估,因此各迎检单位可以不准备盒装资料。届时只要按评估专家组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检查资料,安排相应的人员配合工作即可。
2.各类迎检资料务必真实、准确,能充分说明问题
迎检资料从理论上讲有如下一些构成要素:工作规划、工作计划、工作总结、工作简报、相关法规、规章、文件、相关报道、音像资料、调查统计数据、实地调查或检查记录等。至于一个资料盒内需要装哪些资料、装多少资料,并无硬性规定,只要能满足《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(试行)实施细则》中的“实施要求”,能说明问题即可。
3.各类迎检资料的排列要清晰有序
(1)盒内所存的资料应有一定的排列顺序;每个资料盒内要有一张资料目录,目录应摆放在盒内资料的上方。
(2)资料盒的背脊(左侧面)或正面要有标签。标签可手写,也可打印。标签上应注明评估指标代码、编号和条目内容。如下图所示:
B 普及普通话
B4.3 特定岗位人员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
(3)音像资料应规范存放并配简要说明。
(4)要有评估资料索引。
三、做好常规工作
1.认真学习、宣传和落实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,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语用字,充分发挥公共服务行业的窗口作用。
2.继续搞好特定岗位人员的用语用字培训,逐步提高挂证上岗率。
3.认真检查本单位用语用字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,发现问题,及时整改,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。
四、落实评估工作
1.建立语言文字工作联络员制度,人员名单上报市语委办。
2.提出迎检方案,上报市语委。
3.撰写本单位语言文字工作汇报材料。汇报材料尽可能用多媒体展示;文字资料打印规范。
4.撰写本单位语言文字工作自评报告。对照《标准》自我评分,达到国家规定分值的70%为合格(满分为40分,2个加分因素为2分,28分为合格,但B类、C类指标均不低于14分)。
5.筹备评估接待(评估程序和抽检内容参见省评估指导手册的“评估篇”)。
(1)主要领导出席本单位的评估汇报会,分管领导亲自汇报工作(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)。
(2)汇报会场地按30~40人的规模准备。
(3)会场内悬挂会标。如下图所示:
国家二类城市
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(单位名称) 汇报会
(4)会场设“汇报席”、“评估席”、“观摩席”和“记者席”,并摆放桌签。
(5)汇报材料摆放有序,做到来宾人手一份。
(6)安排一定数量的接待人员,分别协助评估组查看资料、召开座谈会、进行问卷调查和查看用语用字环境。
6.做好其他相关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