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语委迎检工作要点
一、创设宣传环境
1.与有关单位或部门协调,按照《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(试行)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细则》)的要求,在市内主要街区设立3处以上永久性宣传标语牌;在市内大型公共服务场所设立3处或3处以上永久性宣传标语牌;在全市中小学、师范院校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牌。
2.在当地报刊登载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文稿,在当地电台、电视台播出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节目和文稿。
3.采取多种有效形式,宣传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,展示各行各业在“说普通话、用规范字”方面所取得的成果。
4.受检单位周边和主要街道公共设施社会用字规范。
二、准备基础资料
(一)内容
1.《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标准》)中列出的A类(综合管理)评估项目,累计19个三级指标。
2.《标准》中有关党政机关的评估项目。具体为B1(B1.1~B1.4)和C1(C1.1~C1.4),累计8个三级指标。
3.《标准》中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评估项目。具体为B2.1、B3.1、B4.1,C2.1、C3.1、C4.1、C5.1。
4. 普通话水平测试档案。
(二)形式
采用卷宗和资料盒两种形式。
(三)要求
1.卷宗资料按既定标准分类整理
卷宗资料为永久性常规档案,本次迎检既可按年度分类,也可按资料内容分类,如“上级文件”、“管理措施”、“工作机构”、“宣传工作”等。卷宗资料应编“索引”并设“卷内目录”。音像资料应规范存放并配简要说明。
2.资料盒按三级指标分类整理
资料盒所存资料为迎检专用资料,均按《标准》的三级指标进行整理,原则上应做到“一标一盒,盒标对应”。考虑到C1.2、C1.3、C1.4等3个指标主要通过实地抽查来评估,因此可以不准备盒装资料。
3.各类迎检资料务必真实、准确,能充分说明问题
迎检资料从理论上讲有如下一些构成要素:工作规划、工作计划、工作总结、工作简报、相关法规、规章、文件、相关报道、音像资料、调查统计数据、实地调查或检查记录等。至于一个资料盒内要装哪些资料、装多少资料,并无硬性规定,只要能满足《实施细则》中的“实施要求”,能说明问题即可。
4.各类迎检资料的排列要清晰有序
(1)盒内所存的资料应有一定的排列顺序;每个资料盒内要有一张资料目录;目录应摆放在盒内资料的上方。
(2)资料盒的背脊(左侧面)或正面要有标签。标签可手写,也可打印。标签上应注明评估指标代码、编号和条目内涵。如下图所示:
A 综合管理
A 1组织领导
A 1.1语言文字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
(3)音像资料应规范存放并配简要说明。
(4)要有评估资料索引。
三、做好常规工作
1.继续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,建立健全符合本地语言文字应用实际的各项法规。
2.继续做好相关行业、相关人员的政策、业务培训,不断提升辖区内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水平。
3.继续做好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。
4.精心组织“推普周”活动,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。
四、落实评估工作
1.提出迎检方案,上报省语委。
2.检查、指导辖区各单位的迎检工作。
3.撰写嘉兴市语言文字工作汇报材料。
4.撰写嘉兴市语言文字工作自评报告。
对照《标准》自我评分,达到国家规定分值的70%为合格(《标准》分为A、B、C 3个一级指标,满分为260分,另有16个加分因素,共计16分;总分在182分以上为合格,其中A不低于42分,B和C均不低于70分)。
5.筹备评估接待(评估程序和抽检内容参见省评估指导手册的“评估篇”)。
6.做好其他相关工作。
党政机关迎检工作要点
一、创设宣传环境
1.悬挂或张贴有关宣传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的标语。
2.围绕“说普通话、写规范字”,准备不超过10分钟的特色展示活动。
3.迎检单位认为有必要开展的其他相关工作。
二、准备基础资料
(一)内容
《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标准》)中有关党政机关的评估项目。具体为B1(B1.1~B1.4)和C1(C1.1~C1.4),累计8个三级指标。
(二)形式
采用资料盒的形式。
(三)要求
1.资料按三级指标分类整理
资料盒所存资料为迎检专用资料,均按《标准》的三级指标进行整理,原则上应做到“一标一盒、盒标对应”。考虑到C1.2、C1.3、C1.4等3个指标主要通过实地抽查来评估,因此各迎检单位可以不准备盒装资料,届时只需按评估专家组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检查资料,安排相应的人员配合工作即可。
2.各类迎检资料务必真实、准确,能充分说明问题
迎检资料从理论上讲有如下一些构成要素:工作规划、工作计划、工作总结、工作简报、相关法规、规章、文件、相关报道、音像资料、调查统计数据、实地调查或检查记录等。至于一个资料盒内要装哪些资料、装多少资料,并无硬性规定,只要能满足《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(试行)实施细则》中的“实施要求”,能说明问题即可。
3.各类迎检资料的排列要清晰有序
(1)盒内所存的资料应有一定的排列顺序;每个资料盒内要有一张资料目录;目录应摆放在盒内资料的上方。
(2)资料盒的背脊(左侧面)或正面要有标签。标签可手写,也可打印。标签上应注明评估指标代码、编号和条目内容。如下图所示:
B 普及普通话
B1.1 机关推广普通话要求明确,制度健全并有检查落实措施
(3)音像资料应规范存放并配简要说明。
(4)要有评估资料索引。
三、做好常规工作
1.认真学习、宣传和落实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,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,充分发挥国家公务员的带头作用。
2.继续组织在职公务员参加普通话培训与测试。
3.认真检查本单位用语用字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,发现问题,及时整改,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。
四、落实评估工作
1.建立语言文字工作联络员制度,人员名单报送市语委办。
2.提出迎检方案,报送市语委。
3.撰写本单位语言文字工作汇报材料。汇报材料尽可能用多媒体展示;文字资料打印规范。
4.撰写本单位语言文字工作自评报告。对照《标准》自我评分,达到国家规定分值的70%为合格(满分为39分,1个加分因素为1分,27.3分为合格,但B类指标得分应不低于16.8分,C类指标得分应不低于10.5分)。
5.筹备评估接待(评估程序和抽检内容参见省评估指导手册的“评估篇”)。
(1)主要领导出席本单位的评估汇报会,分管领导亲自汇报工作(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)。
(2)汇报会场地按30~40人的规模准备。
(3)会场内悬挂会标。如下图所示:
国家二类城市
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(单位名称) 汇报会
(4)会场设“汇报席”、“评估席”、“观摩席”和“记者席”,并摆放桌签。
(5)汇报材料摆放有序,做到来宾人手一份。
(6)安排一定数量的接待人员,分别协助评估组查看资料、召开座谈会、进行问卷调查和查看用语用字环境。
6.做好其他相关工作。